【轉知】臺北市西式自助式外燴業者辦理大型外燴活動報備規定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行政網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說明,「外燴」就是俗稱的「辦桌」,是指總鋪師將廚房器具、食材、人員搬到客戶的指定地點,多半在戶外搭起棚架或地方活動中心現場擺設筵席、烹調餐點、裝盤上桌給宴客享用。 因為外燴活動的操作環境與食材保鮮處理,不像室內環境完善,希望業者落實3日前報備,讓衛生局能夠在活動當日事前稽查,現場輔導業者製備過程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食材的冷藏、熱存溫度等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以達到「預防性稽查」的目的,降低事後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的機率。 本次查獲海霸王餐廳106年1月6日及1月18日連續2次未於活動3日前報備,已違反臺北市食安條例第14條,臺北市衛生局已依同條例第19條規定處以1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自104年起與中央接軌,共同推動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認證,從設有店面之大型餐飲業者開始,由大而小層層推廣,截至106年共計1,573家(優級1,186家、良級387家)通過,今年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預計公告納入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連鎖自助餐、高中職熟食部應強制申請。 另針對知名具特色之觀光夜市攤商,2年來持續積極溝通,於去年底正式公告夜市攤商應強制登錄食材登錄平台,讓食材來源可以追溯。 美國藥物食品管理百年史的啟示與省思—食品安全問題探討(上)。 衛生報導,127,36-39。 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script狀態。 前項公會或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督導;不遵從督導或違反委託相關約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終止其委託。 千面人勒索事件之影響與因應(一)---台灣千面人勒索事件之歷史回顧。 風險評估應用於餐飲場所衛生管理之探討。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基隆。 餐飲業健康飲食菜單規劃與行銷之探討。 載於第七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台北:財團法人中國飲食文化基金會。 餐飲業之人力資源管理-如何降低餐飲業服務員流動率之探討。 第四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中市。 外燴餐飲服務品質與顧客滿意度之關係—以中部地區外燴客戶為例。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亞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碩士班,台中。 安全「食」尚的堡壘—全球食品安全發展趨勢。 未依規定於活動3日前報備,將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9條之規定,第1次先行勸導(詳如附件之外燴活動未報備勸導單);再次違反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維護食安之外,也會需要協助一些部門辦公室的行政工作,而飯店營養師也有其他空間能夠發揮,例如我在目前工作的飯店,展現營養師專業來設計員工健康菜單,把關每日員工餐的營養。 此外,飯店因應行銷與包裝,營養師也能協助計算菜餚的營養成分、製作符合規範的營養標示貼紙並協助校閱行銷文宣上的語句是否合乎法規標準。 並且和同仁分享營養相關知識、張貼宣傳單張(例如:每日飲食指南、我的餐盤)等,從生活中實踐營養與食育。 四、辦理二百人以上餐飲時,應於辦理三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直轄市、縣(市)衛生局(所)報請備查;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 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四年。 外燴 申請展延者,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公會、工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其他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 第二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11。 菜單資訊揭露風險管理之研究。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研究所,台中:。 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會訊,16(2),1-7。 三、提供之餐具,應維持乾淨清潔,不應有脂肪、澱粉、蛋白質、洗潔劑之殘留;必要時,應進行病原性微生物之檢測。 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之態度與評價調查分析。 農業與資源經濟,2(2), 。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就讀台大及中華大學碩士論文被認定抄襲,因而遭撤銷學位,林智堅不服結果,去年向教育部提出訴願,中華大學案日前被駁回,外界關注較早提出訴願的台大案結果。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8)日回應,目前仍在程序中,待結果出爐,會依往例公布在網路上。 全聯會網站首頁│電子報首頁 主要會和以上這些部門合作,但也會因為飯店體制的不同而有些許差異。 飯店營養師的工作主軸為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內外場衛生環境缺失、關注食品衛生安全相關法規及時事,並不時在館內舉辦教育訓練和館內同仁分享執行食品安全重要性,讓大家凝聚共識,一同維護食品安全。 而飯店也會不定時接大型外燴宴席,因此在舉辦大型外燴(參加人數大於200人)前,應向當地衛生局報備及廚房場所稽查。 當日進行外燴時,衛生局也會至外燴現場查核,營養師也須在現場將事先準備好的相關資料交給衛生局查核,同時在現場把關內外場人員合乎HACCP及GHP規範。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105年4月20日公告轄內觀光旅館及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辦理200人以上外燴應事前報備。 106年1月查獲「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市招:海霸王,以下簡稱:海霸王餐廳)」未於外燴活動3日前報備,經臺北市衛生局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輔導並開立勸導單後,仍未及時報備,致無法預防性稽查,連續2次違規,依同條例第19條得處分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研究結果顯示外燴流程規劃包含6個基本項目:前期溝通、試菜及簽約、菜單設計、設備確認及場地規劃、團隊溝通與協調、追蹤記錄與成本結算。 食品防禦有2個項目:人為蓄意及外界異物入侵。 食品安全則包含9個項目:食品保存、完善的管理及儲存系統、了解食品性質、食品製備(時間與溫度控制)、避免污染(食品衛生安全)、人員訓練與個人衛生、器具及環境清潔、檢體採樣化驗、食品供應。 衛生局表示,北市首創Buffet菜單審核,依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即日起承攬超過200人份以上西式外燴Buffet,只要製作、供應商位於台北,業者須事先報備,衛生局也將派員至製造場所稽查,違者首次勸導,再犯則處10萬元以下罰緩。 臺北市衛生局指出,今年5月加碼推出「食品安全微笑標章」,以「寧夏夜市」、「士林夜市」及「華西街夜市」3處觀光夜市為示範,夜市評核表單將全新改版,新增「食材溯源追蹤」、「人員衛生」、「製作環境衛生」及「病媒防治」等4大面向,並量身訂做符合夜市攤商之衛生評核標準,讓市民瞭解市府於建構安心外食環境之用心。 伙食包作業者應符合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其於包作伙食前,應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所)報請備查,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包者、承包者、包作場所及供應人數。 由研究中發現人為蓄意的污染佔大多數的原因, 雖然利用污染食品為手段,其並非一定要造成喪失生命的目的,但是卻可以引起人們的恐懼,造成公共健康的影響,引起公眾的焦慮或社會的動盪不安。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全球綠色商機與農業發展趨勢,34(3),24-29。 食品中毒案件危機管理模式之建立。